一刀切要不得!深圳拟立法禁食甲鱼引争议,市人大近日回应:收集完意见后会认真研究



垄上水产纵四海,服务八方暖人心!

日前,深圳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甲鱼被列入禁食范围,甲鱼能不能吃也引发了社会争论。

据最新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禁食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禁食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和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上,与《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布的,还有一份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下称《说明》)。

该《说明》指出,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征求意见稿》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甲鱼学名叫作鳖,是中国常见的养殖龟种。饲养的甲鱼被拟列入禁食范围,很快在网络上引发争论。有网友为深圳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点赞支持,也有人提出质疑,认为甲鱼规模化人工养殖已达40多年,禁食会直接影响到整个产业。

甲鱼是否应被列入禁食范围一事还在医学界掀起讨论。近日,暨南大学病原微生物研究院吴建国教授作为通讯作者之一在《医学病毒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并得出结论,称龟类也可能是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潜在中间宿主。该论文发表后,部分业内人士也对其发出了反对声音。

杭州市龟鳖行业协会在其官网上援引多位业内专家的话回应,因为变温的水生动物与恒温的哺乳动物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环境,水生动物病毒不可能感染哺乳动物,哺乳动物病毒也不可能在水生动物体内增殖,仅凭生物信息学分柝就说爬行类动物是新冠病毒的宿主,显然证据不足。

湖南省龟鳖产业协会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高品甲鱼约38万吨。年产值达600-800亿,再加上苗种,饲料等产业链上下游年产量超千亿,产业从业人员近千万人。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的应用,甲鱼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由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

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也在递交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反馈意见中称,龟鳖大规模人工养殖在中国已有近40多年的历史。时至今日,特别是在广东,中华鳖养殖户已近10万户,其产业链市场价值超千亿,在揭阳市云路镇,甲鱼养殖甚至成为其支柱产业。

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列举黄喉拟水龟、中华草龟、商品甲鱼等11个项目,产值合计403.3025亿元,从业人员26.56万人。“在这个行业里衍生出来的相关从业人员众多,如龟鳖的饲喂及捕捞工人、包装运输、用品制造商、饲料厂家、相关机械制造商、鱼贩商家等等,涉及的人口数量之庞大令人震惊。”该协会在反馈意见中称。

爆发于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被怀疑与野生动物交易有关,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今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月28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六项具体落实措施指出,加快推动水生野生动物目录修订,加强与国家林草局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水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目录范围。按照《决定》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按照渔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3月1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工作人员就关于“将甲鱼拟列入禁食范围”一事表示,这个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希望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社会各方的声音。“现在有声音反对,有声音支持,我们都会记录下来。”该名工作人员称,收集完意见后他们会认真研究。

《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0年3月5日。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不同的声音是正常的,将来法规推出以后,会有一个正式的、最终的确定版本。在此之前,若有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传真、邮件以及寄送等方式进行反馈。

“甲鱼拟列禁食之列”,一刀切要不得

野生动物极易携带“病菌”“病毒”等,在正常情况下,这些病毒与人类相安无事,不会危及人类;然现实中,个别人为满足“贪欲”,不惜对“人类亲密朋龙”,滥捕滥杀;不仅加快地灭绝进程,更“引病上身”,导致“疫情”爆发。

在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的敏感时期,痛定思痛,人们谈野生动物“色变”,纷纷呼吁立法将野生动物列入“禁食之列”,以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新冠肺炎”疫情的再度爆发,用最低成本筑起群众健康与生命防线。

正是在此背景下,敢为天下先的深圳,率先推出了《征求意见稿》,列出“禁食名单”,打响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第一枪;虽尚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但拟将“甲鱼等”,列入禁食序列,还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甲鱼虽大多为野生,但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为满足更多人“口福”之需,“人工养殖甲鱼”等,如“雨后春笋”在各地竞相“破土而出”,人工养殖甲鱼已成为了特色农业之亮点,正变成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新着力点。

禁食野生动物没错,但也当厘清是否为野生;虽野生甲鱼与人工养殖之甲鱼,同为甲鱼;但不问青红皂白,将其统统放在“禁食”筐子里,不仅伤害到了养殖及从业者利益,还有背“野生”本义,而且从中不难看出“一刀切”的身影。

冷静思之,拟将“甲鱼”列入“禁食序列”,或许担心将“人工养殖之甲鱼”,排除在“禁食”门外,会有人假借“养殖之名”,却依然暗中行“捕杀”之实,从而让“保护野生动物”,沦为一纸空文,从而难达“保护之实”。

担心并非多余。现实中,个别不法者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往往打着“人工养殖”旗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地里却大肆收购、捕杀野生动物;为有效保护甲鱼等野生动物,出此下策,表面看来虽有不妥,却也无可奈何。

虽不分野生与人工养殖,一概拟将“甲鱼”列入“禁食”,貌似堵住了漏洞,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却如同水中葫芦,按下了这只,那只又浮了起来,本想将所有问题,其结果却适得其反,新的问题可能会让社会更加“头疼”。

众所周知,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乃我党之优良传统,治理社会问题理当贯彻之,然“一刀切”,显然背离了其精神实质,伤害到了其它正当权益,偏离了执政为民的本意;因此,在立法保护野生动物过程中,“一刀切”真的要不得。

野生动物本是人类的朋友,立法保护之,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保护人类自己;在保护过程中,理应尽力做到不伤害群众利益,不让众多的人感到“不舒服”,不能因保护而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向前发展。

好在“将甲鱼列入禁食之列”,尚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想锐意改革的深圳定能敞开胸怀,广纳谏言,顺应民意,最终作出令群众满意的定论。

来源:界面新闻、红网

责任编辑:李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