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7家单位生产的7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再注册、变更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96号

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硕腾公司美国卡拉玛祖生产厂等2家公司生产的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美国礼蓝动物保健有限公司英国生产厂等2家公司生产的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法国威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米考昔片在我国再注册,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2号同品种执行。

批准芬兰Orion制药厂Espoo生产厂生产的盐酸阿替美唑注射液在我国变更注册,并发布变更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美国辉宝有限公司以色列生产厂生产的尼卡巴嗪预混剂在我国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1年2月8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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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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