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咸丰县多举措做好秸秆垃圾露天禁烧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冬季是秸秆焚烧的高发期,为防治秸秆垃圾禁烧污染大气环境,切实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咸丰县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恩施州关于开展全州秸秆垃圾露天禁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农业、林业、住建、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工作。同时,先后印发了《咸丰县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暂行办法》《咸丰县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暂行办法》《咸丰县城区空气质量改善联动工作机制》《咸丰县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加强舆论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覆盖、责任到人”建立县领导包乡镇(区),乡镇领导及尖刀班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的划片包干责任制,完善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等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宣传单、专栏、标语、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性和加强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落实定期检查巡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县环委会办公室联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巡查,组织城管执法局对规划区内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将巡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恩施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禁烧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做的疏堵结合,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机制。因地制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有效提高秸秆利用率,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秸秆垃圾综合利用领域,扩大综合利用规模。

图文来源:云上咸丰记者 张文清 通讯员 张懿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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