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湖北6地将有个“新名字”!

12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公示拟命名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名单的公告,确定了拟命名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名单。其中,湖北省1地拟被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5地拟被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拟命名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是十堰市,拟命名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名单有:丹江口市、竹山县、黄梅县、黄梅县小池镇、蕲春县刘河镇汤冲村。

12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了拟命名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名单。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验收的通知》有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共同组织专家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验收,对省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市县村镇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抽查和综合评议,研究确定了拟命名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名单。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6日

知道多一点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必然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堰为何能成为示范?来看它是怎么做的!

2019年5月,全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动员部署会在十堰市住建局召开。

重点推进实施五大创建行动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严格对照国家相关要求,重点推进实施城市无障碍顶层设计行动、城市无障碍重点项目补短板行动、城市出行无障碍管理提升行动、城市信息交流无障碍专项行动、城市无障碍督导行动五大创建行动,认真查漏补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按要求按时限实现既定创建目标。

01、实施城市无障碍顶层设计行动

尽快对《十堰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编制《十堰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市创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将《无障碍设计规范》(B50763)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行政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凡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新(改、扩)工程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凡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02、实施城市无障碍重点项目补短板行动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医院、学校、公园、广场、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全部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确保新建公共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与此同时,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向老旧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厕项目、城市郊区等区域延伸。加快推进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康复中心、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特殊服务建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2019年12月底以前,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实现城区全覆盖。

03、实施城市出行无障碍管理提升行动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人行道的盲道、路缘石、坡道口实施无障碍改造,对有条件的人行天桥和地下过街设施,配备升降电梯或其它无障碍设施,做到节点突显,与周边无障碍环境设施友好衔接。

对市区两条以上的主要道路人行横道安装过街提示装置。优化提升无障碍公交服务水平,加紧配套公交车无障碍设施,在北京路、人民路沿线公交站廊安装盲文提示牌。全面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等现象的清理整治工作力度,保障无障碍盲道功能的正常发挥。

04、实施城市信息交流无障碍专项行动

按照“残健共融、信息共享”的原则,全力搭建无障碍的信息交流平台。

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向城市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延伸。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应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在公共图书馆设立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官网要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05、实施城市无障碍督导行动

由市创文办牵头,从无障碍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督导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的督导工作。通过开展常态化督导巡查,建立障碍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

图文来源:住建部官网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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