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3000多元茶叶原料和设备“约束金”,在家代加工茶包,足不出户就能月入近万元?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代加工”为幌子的网络诈骗案,2名主犯及12名从犯分别被判处11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被告人胡某斌网上发现,采取发展一次性茶叶包代加工户并收取“约束金”的方式可以骗取资金,遂找被告人林某杰搞了个“迅乔公司”的网站,并安排林某杰担任财务人员,以“迅乔公司”的名义,先后招聘12名发货员、话务员。
胡某斌、林某杰等人通过网络平台购置了茶叶和封口器设备,先后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茶叶包代加工加盟广告。获取到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后,朱某军便组织话务员按照公司提供的“话术单”向被害人宣传,诱使被害人先交纳680元或980元的定金,随后邮寄低廉的茶叶原材料、茶叶包封口器、茶叶包、棉线及两份协销合同。被害人收到以上货物后,再要求被害人支付3000元的“约束金”。
这时,公司的“技术员”登场,通过视频的方式向被害人讲解茶叶包的操作规范。待被害人将加工的茶叶包成品邮寄至公司后,他们又以茶叶包成品不合格或合格率很低为由,拒不支付或者仅支付小额加工费。当被害人提出退还“约束金”,他们则以影响他们订单和声誉,拒不退还。
2020年6月3日,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警后,在孝感市孝南区将胡某斌、林某杰、朱某军、陈某刚、陈某抓获。
据审理,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胡某斌伙同他人诈骗220余人,涉案金额累计达101.3万余元。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胡某斌、林某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并处罚金20万和15万元;判处朱某军等12名从犯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不等,并处4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文章来源:农村新报 记者董园园 通讯员梁军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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