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 及“十佳农民抗疫先锋”评选活动启动啦!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励更多的农村实用人才立足农业创业兴业,培养一大批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弘扬新时代农民精神,唱响脱贫攻坚集结号,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和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安排, 拟推迟到2020年下半年举办2019年度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活动,同步启动“十佳农民抗疫先锋”评选活动。(戳这里,关注《湖北省“十佳农民抗疫先锋”公示名单

>>参评(赛)条件

参加过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实用人才。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脱贫和增收致富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得到基层群众和干部的肯定。

(二)个人综合素质较高。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3年以上,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

(三)务实创业。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有利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新业态、发展三产融合、创立生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农村电商等,在扶贫攻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选拔。

(四)“十佳农民抗疫先锋”。在全省抗击新冠肺炎期间,服从大局、服务社会、无私奉献,为抗疫保供做出积极贡献。在互帮互助、捐款捐物、稳产保供、平抑物价、促产促销等方面,彰显了新时代高素质农民在危难时机的责任和担当,事迹感人、成效显著,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五)近5年参加过省级“双创”大赛且获得过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重复参加“双创”大赛。参评“十佳农民抗疫先锋”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六)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明显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人不得参评(赛)。

>>评选资助程序

(一)各市(州)按照省厅下达的指标,组织辖区内县、市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县市按照以上标准推荐优秀人选,负责考察参评对象的品行、品德及业绩在当地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本地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州农业农村局。

(二)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各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商地方党委组织部同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评价,排序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开展人才项目培训与评审,对候选人个人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评估,遴选47名优秀选手,并予以网上公示(含“十佳农民抗疫先锋”)。

(四)举办电视或网路大奖赛,向媒体推介。“十佳农民抗疫先锋”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资奖励为辅;“双创”大赛活动,展示扶贫创业创新项目,角逐一二三等奖项,以激发农民创业热情, 启发创业思维。(大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支持措施及管理

(一)资金扶持。“十佳农民抗疫先锋”人均奖励1万元;“双创”大赛评选出一、二、三类及优胜项目 37 名。一等奖1名,奖励15万元;二等奖6名,各奖励 10万元;三等奖15名,各奖励5万元;优胜奖15名,各奖励1万元。人才项目资金视同奖励资金,各地应免征相关税收。获奖人选和项目优先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参加“全国十佳农民”评选、“百名农民培训优秀学员”评选、 参加全国双创大赛等活动。

(二)培训扶持。入围人才资助项目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省级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适时组织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国内外参加农业培训、考察和研修。

(三)跟踪服务。入围对象纳入“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系统, 对业绩成长好、贡献突出者,在后续农业项目上给予持续支持; 符合条件者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农民合作社等项目支持、优先享受省级其他人才项目资助。省农行等金融机构将获奖人员给予优质贷款授信及其他金融扶持。 各市、州、县(区)要建立人才联系制度,跟踪人才发展情况,及时反馈人才信息。对采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手段获取荣誉、不能起到很好示范带动作用的,要追究推荐单位的责任,取消个人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资助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本次大赛突出扶贫攻坚主题,通过市(州)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估等方式评选,决赛采取电视大赛形式,评选出一、二、三 类及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37名,实行差异化资助。重点考察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德能勤绩,并评估所从事的创业项目的新颖性、独创性、可行性。 “全省十佳农民抗疫先锋”评选活动,推介农民在新冠肺炎期间的抗疫保供事迹,彰显优秀农民在危难时刻的责任和担当。

有想法的农村创业者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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