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终止

8月5日15时,省减灾委、应急管理厅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目前,灾情基本稳定,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灾后救助工作正全面推进。

今年梅雨期,我省遭遇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为严重影响。据统计,暴雨洪涝灾害造成全省17个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96个县市区1382.93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26人,紧急转移安置45.78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179.21万亩,其中绝收面积357.36万亩。因灾倒塌房屋8198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5.6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55.58亿元。

针对梅雨期灾情,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于7月8日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派出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先后紧急调拨救灾帐篷2100顶、衣被5.98万件(床)、折叠床8900张、救生衣600件,协调省财政厅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生活救助)资金1.2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图文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曾莉、通讯员李伟)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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