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政策措施,省林业局多渠道完善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4月至今,已受理通过使用林地许可647件,涉及林地面积1934公顷,分别是一季度的5.9倍、3.9倍,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9%、25%,促进了复工复产和重大建设项目落地。
省林业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专门出台优化全省林业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十五条”,提出对国家和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公益事业及绿色发展等重大投资项目,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保障林地定额指标,不足的从省级备用定额中解决。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为确保脱贫目标如期实现的脱贫攻坚项目,以及防疫保障服务项目,因疫情防控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向省林业局报备后,允许先行使用林地,在开工后6个月内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在兼顾从严管理和方便办事、降低办事难度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下放涉及林地、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事项,减少涉及林地、重点生态区、种苗等许可所需证照、证明、补偿协议等申请材料。同时,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下,平均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3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即办件”。
目前,全省林业系统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4个林业垂管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全部对接,办件流程、结果及时推送。该系统在为“精准扶贫”建立的“易地搬迁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基础上,还增加了“生猪稳产类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支持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申办企业最快2个工作日内能取得许可文件。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汪彤 通讯员周卫平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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