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火了!湖北多地发文!

最近,“地摊经济”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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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地近日也相继发文

支持“地摊经济”发展

宜昌

5月30日,宜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联合发布通知,支持城区重点商圈进行夜间户外展销促销活动。

自5月31日起至7月31日,每天18时至次日凌晨6时及节假日全天,城区夷陵广场商圈、解放路商业步行街商圈、CAZ商圈、万达广场商圈、中南路商圈、国贸新天地商圈、水悦城商圈、桥边镇集镇商圈、猇亭商业三街商圈等9处重点商圈准许出店经营。

通知还提到,在试点基础上,适时有序推进地摊经济发展。

黄冈

5月31日,黄冈市发布“关于市区开放临时便民服务点的公告”称,对市区流动摊贩的管理从源头上“疏导”,选择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碍交通出行的地段,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解决市场不足商户难以进场经营的问题。

按照设置原则,夏季瓜果临时服务点开放时间:6月1日—10月31日止,其它临时便民服务点开放时间,暂定6月1日——12月31日止。

咸宁

6月2日获悉,为刺激消费,扩大就业,助力复工复市,促进咸宁商业经济复苏,该市将在市区部分路段设置自产自销农产品、果蔬和小商品、夜市餐饮、商超促销等四类临时便民服务点,允许商贩在不影响安全和市容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定时定点占道经营,为地摊经济“松绑”。

临时便民服务点以严格防疫、保障食品安全、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不妨碍交通出行为前提,选择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又不影响交通出行的地段,真正体现临时便民服务点的便民利民。对未放开区域和路段,严格按照以前的标准和模式严管严控。

荆门

6月3日,荆门市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主城区划定47处临时经营点,引导有序发展“马路市场”,助力复商复市。

其中,瓜果临时经营点23个(每天06:00—22:00),小商品及便民临时经营点11个(每天06:00—22:00),餐饮夜市临时经营点13个(每天18:00—次日02:00),均分布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和公园广场等附近,为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经营提供便利。相关部门将施划标线、设置标牌。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夜市区域,鼓励发展“夜市经济”。


黄石大冶市

5月18日,大冶市发布《关于开放临时夜市场所促进市民消费的公告》称,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提升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决定开放临时夜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申请入驻设摊营业。

自公告之日24时起至10月30日零时止,每天晚上18时30分至21时30分允许营业。

荆州监利县

荆州监利县6月1日通告称,暂定自6月1日起至10月1日止,允许指定经营种类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设立临时经营摊点,若需延长再行通告。

“地摊经济“为什么重要?

6月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吕德文认为,摊贩经济吸纳了庞大的就业人口,为市民提供了灵活而多样化的服务,承担着某种“社会润滑剂”的功能。

摊贩经济历来是城市非正规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烟火味的重要标志,是关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事。摊贩经济吸纳了庞大的就业人口,为市民提供了灵活而多样化的服务。以摊贩经济为代表的非正规经济,承担着某种“社会润滑剂”的功能,它符合低收入群体和普通百姓的就业需求,也为后疫情时期的社会带来更大的“弹性”。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教授尚重生表示,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应的措施,进行分时段、划区摆摊。要本着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的特色街区、商业体外广场,不得危及消防安全、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污染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必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合理设置。

同时,还要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比如提供具备垃圾桶、排水设施、公厕等硬件的统一摊位,以及消毒水、体温计等防疫物资,有针对性加强保洁工作的频次和力度;要对摊位实施有证经营,加强规划管理,尤其保证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管理上要更柔性,对弱势群体多一些同情,建议“轻微违章,教育放行”。

地摊经济是否要常态化开展?尚重生看来答案是肯定的。他认为,地摊经济体现着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体现着城市的温度。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经济形式,随着管理不断规划化,市民消费习惯逐渐养成后,也能够成为独特的城市景观。

来源:湖北日报综合(三峡晚报、黄冈日报、咸宁日报、中国政府网、楚天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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