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获悉,武汉市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办法明确,纾困专项资金来自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200亿元优惠贷款支持额度将用于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1年期贴息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的贷款额度每户不超过20万元,覆盖个体工商户将超10万户。
4月18日,武汉出台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政策措施,提出设立200亿元贷款额度的定向纾困资金,对金融机构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个体工商户发放的优惠贷款给予贴息。4月28日,该市发布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就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确定、贷款审核与发放、贷款贴息、监督与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
办法明确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守法经营、征信记录良好、依法纳税,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重点支持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
办法鼓励经办银行为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利率不高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的优惠贷款。
办法强调,个体工商户必须将贷款用于与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享受贴息支持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不得挪用贷款资金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和个人消费,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一经发现,取消个体工商户享受的优惠贷款,追回贴息资金,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夏中华)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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