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点行业单位设安全总监 行使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权”

9月23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北省安委会已发出通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设立安全总监一职,专门负责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享受所在单位副职待遇。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但主体责任不落实仍然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最大的短板。为此,省安委会近日印发《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要求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航空航天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均应设立安全总监。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立安全总监制度。

据悉,安全总监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拟提拔重用、表彰奖励人选时,都应当就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征求安全总监的意见。安全总监还可制止和撤销本单位负责人下达的任何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决定等。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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