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以来,针对生猪产能下降、猪肉价格上涨问题,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等中央部门密集发文,推出了一系列支持生猪生产的政策举措。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更为破解生猪生产的焦点难点问题、提振养殖场户信心创造了有利条件。
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资金投入是首要命题。生猪养殖,需要投入的资金巨大。很多养殖场户,尤其是中小养殖场户或散户,普遍存在“缺钱养”的问题。如果没有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仅靠养殖场户自身,很难在短时间内扭转生猪产能下滑势头。为此,我们要尽快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确保生猪生产资金投入方面的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财政带动作用和金融造血功能,切实提高养殖场户补栏积极性和生产能力,促进生猪产能快速持续回升。
要持续加强生猪生产的奖补力度。在稳定生猪生产发展方面,我国形成了一套丰富而实用的政策体系,诸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疫病扑杀补助、规模养殖场临时性生产救助、养殖场户贷款贴息等。这些政策,不仅能用的都要用,还要用活、用好,必要时可根据特殊情况适时调整,加大力度。近期出台的政策明确提出,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就是照顾到养殖场户担心扑杀补助发放不及时的心理而做出的调整。此外,奖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省级财政的统筹作用,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保障、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强制扑杀补助等政策措施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确保中央与地方扶持措施落地生根。
要不断加大生猪生产的金融支持。长期以来,生猪产业一直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养猪场户自身固定资产有限,缺乏抵押担保物,难以获得相应金融支持。破解这一局面,一方面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具备生猪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生猪养殖市场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适当延长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期限,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确保其平稳渡过难关。
要切实提高生猪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生猪养殖风险较大,近期又受到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很多养殖户出于躲避风险、及时止损心理,空栏观望“不敢养”。提振养殖信心、稳定养殖预期,关键要做好配套的保险服务。要不断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扩大保险规模,并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要立足于长期稳定生猪生产,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把握时间窗口,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
保障猪肉供应关乎民生,关乎经济,是当前“三农”工作最迫切的任务之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不断加大对生猪生产真金白银的投入,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为确保老百姓碗里有肉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农民日报、新华社
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