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到游乐园玩,游乐设施的安全,是消费者最起码的要求。前段时间,襄阳市民小钱,和妻子带着四岁的女儿去玩蹦床,结果被一根钉子磕伤了脸。等小钱找设施负责人索赔时,却遭到了拒绝。
前段时间,小钱和妻子带着四岁的女儿,到襄城尹集的福恩牡丹园游玩,一家人开开心心进园,意外却突然发生了。
孩子父亲 小钱 :进去不到一分钟,小孩就摔倒了,当时就磕破了,出来以后满头都是血。磕了一块肉下来, 我一看很来气
看到女儿伤成这样,小钱赶紧回到事发现场,仔细把蹦床查看了一番,发现一颗铁钉子就在外面露着,没有被包起来。当时因为要急着送给孩子去医院,小钱只是简单地对蹦床录了个视频,随后,就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经过手术,孩子伤情稳定,牡丹园方面也承担了全部治疗费用。
孩子父亲 钱先生 :保险报了两千多,他们后来又给我们转了五百块钱,一共将近三千块钱
可小钱女儿受伤的额头留了疤,医生建议要通过激光治疗修复疤痕,总计费用需要八千元。于是小钱再次找到福恩牡丹园,希望对方承担这笔费用。而牡丹园方面表示,他们已经赔过钱了,小钱作为家长监管不到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福恩牡丹园相关负责人 施总: 目前我们是赔不了,除非你通过其他途径,证明这个钱需要我们赔的时候,我们就赔这个钱
而小钱认为,是牡丹园自身设施有问题才导致女儿受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应该归牡丹园承担。针对目前情况,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有天然的保障义务,不仅包含警示标语的悬挂,也包含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游乐园只是设置警示标语,不能免责。
律师 洪程龙 :小朋友的家长已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到了自己的看护义务,反观经营者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比如可以在蹦床位置采取软包或者减震垫等合理措施经营者有能力实施而未实施,我认为游乐场安全保障义务是没有尽到的,蹦床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律师认为,既然医院已经给出诊断建议,小钱可以等女儿的疤痕修复做完后,再向牡丹园进行索赔。
律师 洪程龙 :整容费用当然属于侵权者应当赔偿的费用,但是整容费用应当在实际支出以后
向侵权人一并主张,如果经营者拒绝赔偿,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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