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摆在大堂桌上正上方,新洲区旧街街某村民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记者今日获悉,因当事人受了伤行动不便,新洲区人民法院旧街法庭工作人员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村民家中。
8月28日上午,承办法官来到了当事人小武(化名)的家,一张木桌,几张椅子,一个临时法庭搭建出来。审理的案件正是小武和妻子小芬(化名)的离婚案。两家家属、村里的村支部书记,村里有声望的长辈也被邀请参加了旁听。
小芬和小武婚后育有一个孩子,孩子出生后,两人时常为了家务琐事、小孩的抚养等问题争吵。2017年,小芬一气之下离开了家,独自在外打工生活。两年来,丈夫小武对其不闻不问,这让小芬感到心灰意冷,数次跟小武协商离婚事宜未果。今年8月,小芬将小武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该案立案后,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小武家中送达开庭传票,但每次都吃了“闭门羹”。为此,法庭工作人员找到了当地村委会,向村委会了解小武的情况。原来,今年3月,小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腿脚受了伤,至今闭门在家休养。
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法庭工作人员终于将传票送到了小武手中,小武告诉法官,他行动不便,无法到指定地点参加庭审。
承办法官解到小武的情况后,决定在小武家中开庭。8月23日,法官和书记员带着国徽来到了小武家,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开庭当天,遵照庭审程序,承办法官释明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承办法官以孩子的抚养为突破口,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小芬和小武当庭达成了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
来源:楚天都市报(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董星星 琚文豪)
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