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国家在进行土地确权的同时,也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提高土地利用率,毕竟现在外出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这些闲置下来的土地,既没有增加农业收益,又造成了土地浪费,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了最好的利用方式。但是对于以流转的方式出租土地,不少地区也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应引起大家的注意!
哪些情况要警惕?
1、租地没有正规的合同或者协议的没有正规的协议租赁,就是口说无凭,现在种植大户租地后跑路的情况时有出现,所以租地前如果没签正规合同或协议,坚决不能租。2、不标明租地用途的不能签租地合同农民在出租土地时一定要先了解好土地的用途,如果协议中没有标注用途的,这种情况也不能签。合同一旦签订后就有了法律效力,没注明用途,以后出了问题追责到个人,那农民的麻烦可就大了,到时候不仅租金拿不到还可能会摊上官司呢!3、弄清合同或协议包括哪些事项再签字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流转要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而且关于土地的租赁价格,租赁时间以及土地位置等等都要详细的写出来,农民在租赁土地的时候也要看清楚了再签字,否则被坑了损失就大了!
遇到土地纠纷怎么办?
还有一种情况,租出去的地人家想“赖账”,这就产生了土地纠纷,那这时候咱们农民朋友该怎么办呢?
有的土地权属争议,如处理不及时,矛盾还会进一步激化,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处理过程中,咱们农民朋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下就是有关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介绍,一起来看看:1、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土地侵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3、土地行政争议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看土地租赁合同时要注意这几点!
最后提醒大家在看土地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小心,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租赁的价格及支付方式;2、土地租赁的期限;3、土地租赁的用途;4、土地租赁的边界。以上这些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要大意以免出现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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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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