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婚姻失败后难免会出现一些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那么,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律师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案例回顾:
张某和李某结婚5年了,婚后妻子李某一直就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现双方欲离婚,问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配?
律师解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包括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包括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如购买的股票),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发行权、改编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6、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一种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收入,所以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例如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增值了)。
7、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小编说:
总之,依据我国婚烟法规定之精神,夫妻婚前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的法定共有财产如有约定按约定分配,如没有约定的话,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无过错方和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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