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村民跟村支书要钱要房 被判刑2年

自2017年以来,襄阳宜城警方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宜城市王集镇中心村村民匡某,屡次到村委会干部家中闹事,并殴打、辱骂村干部,气焰十分嚣张,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今年9月,匡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从2017年1月至12月,匡某在得到村委会相应政策帮扶之后,却又提出新的要求:过年要节日费、低保费也要求提高。当村干部拒绝匡某的无理要求之后,匡某竟然用木墩撞村支书家大门,并多次扑咬、殴打村支书。

襄阳宜城市王集镇中心村村干部 匡小安:他向村里提出特殊的要求 ,村儿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都满足了他的要求,他还无理取闹。叫村里给他盖房子,村里没有给他盖。他就跑到村干部家跟村干部闹。在村办公室跳楼,又跑到政府去跳楼,经常威胁村干部。

宜城警方在收集大量证据后,于2018年1月依法对匡某采取强制措施,并以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对匡某提起诉讼。

襄阳宜城市王集派出所所长 赵辉: 2018年9月匡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现判决已生效,该匡某已押送监狱执行有期徒刑。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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