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石首市桃花山镇六旬婆婆许某万没想到,数月前她好心收留的“流浪女”竟然成了家中“第三者”。更令她不能理解的是,“第三者”还抢先一步到派出所报警告她!
6月20日7时许,石首市公安局桃花山派出所,一位四十多岁妇女来报警求助称:她的衣物及1600余元现金被人扣押,对方不肯归还还扬言要打人。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处置,竟发现这是一起由好心收留流浪女引发的“第三者”闹剧。原来,几个月前,家住桃花山镇某村六旬婆婆许某发现村里来了个乞讨为生的中年妇女,时常在附近村讨米,居无定所。经询问,妇女头脑似很清醒,称是附近调关镇人,丧夫独自一人。许某见其十分可怜,正好自家盖了新房,老房屋空闲便叫流浪女暂住,也有个安身之地。后来,许某到桃花山镇街道居住照顾读书的孙子,家中只有老伴王灰(化名)居住。事发头一天晚,许某突然回家,竟发现王灰与流浪女在一起亲热。面对证据,王灰不得不承认由于自家新宅与旧房相距仅数十米,低头不见抬头见,久而久之,花心的王老汉竟对“流浪女”产生好感,有了亲密动作,直至被许某发现。在气愤之中,许某要赶跑“流浪女”,并将她的钱财扣押以示惩戒,“流浪女”不甘心便报警求助。
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协同村干部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经劝解,许某归还了“流浪女”随身财物,“流浪女”回老家居住,双方当事人不再纠缠联系。】
责任编辑:卢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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