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省特色淡水水产品(小龙虾、黄鳝)产业链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落实省“虾十条”“鳝七条”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要求,天门市上下锚定目标,抢抓机遇,突破难题,综合施策,编制《天门市2024年小龙虾、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助力小龙虾、黄鳝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天门农业农村现代化“样板产业”。
明确任务
天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咬定目标不动摇,坚决完成产业发展任务。
小龙虾产业
建设虾稻共作标准化基地,每年至少打造1个20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虾稻共作标准示范基地;
拓展养殖空间,扩大小龙虾养殖面积。
黄鳝产业
黄鳝苗种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
锚定目标
小龙虾产业
确保养殖面积和产量。2024年小龙虾养殖面积达33.15万亩(新增1400亩),其中虾稻面积28.15万亩(新增1020亩),池塘养殖面积5万亩(新增400亩),年产量4.34万吨(新增4080吨)。
建设示范基地。用好用活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建设2000亩以上集中连片虾稻共作标准示范基地1家。
推广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养殖空间,开展小龙虾无沟化养殖、设施化养殖、藕虾种养及池塘鱼虾混养等新模式试点示范。
提升加工产能。继续培植支持小龙虾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小龙虾加工能力,加快融入全省小龙虾产业发展体系。
黄鳝产业
建设黄鳝苗种规模化繁育基地2家。
2024年黄鳝池塘养殖面积5270亩(新增3350亩),养殖产量3320吨。
落实措施
天门市进一步推进全市虾鳝产业链建设,任务清单上明确到了基地、田块、主体。
(一)落实省布目标
细化各乡镇扩面增产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完成省布目标任务。
(二)建设集中连片虾稻共作标准示范基地
利用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300万元,建设干驿镇晨云稻虾套养专业合作社2325亩集中连片虾稻共作标准示范基地,项目总投资602万元,2024年12月前完成。
(三)拓展养殖新空间
利用省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55万元在干驿镇、杨林街道办事处、石家河镇、皂市镇等重点区域,开展小龙虾稻田无沟化养殖,利用原有池塘开展池塘混养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横林、彭市等滨湖乡镇合理开发利用低湖田、冷浸田、冬闲田和废弃塘堰等闲置资源开展小龙虾、黄鳝养殖生产;利用九真、多祥、净潭等乡镇现有的莲藕田套养小龙虾、黄鳝;支持干驿镇晨云稻虾套养专业合作社开展“油菜-虾”种养试验示范1000亩。
(四)开展小龙虾精养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
利用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208万元,对我市连片小龙虾池塘进行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财政按每亩1500元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投资额度50%,支持胡市镇合丰养殖公司发展700余亩小龙虾池塘养殖。
(五)开展“四季有虾”试验示范
申报争取并利用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100万元对卢市镇顺荣欣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1100亩虾稻基地进行提档升级,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开展“四季有虾”试验示范,2024年12月前完成。
(六)调优小龙虾养殖结构
推动小龙虾全年均衡上市,虾稻田抢早,池塘虾抢大。通过市级500亩以上规模虾稻基地和国营养殖公司精养虾池基地示范带动,引导虾稻田抢早出苗、抢早放苗、抢早上市,提高大规格龙虾产出。
(七)提升小龙虾加工收储能力
利用中央渔业补助资金支持国家级龙头企业鑫天公司、省级龙头企业水乡园技改扩规,按投资额度30%给予补贴,最高额度300万元。
(八)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支持干驿镇、九真镇举办小龙虾节庆,创立小龙虾品牌;支持城郊建设小龙虾农旅基地,在城郊建设1-2家集养虾、吃虾、钓虾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虾庄;支持市小龙虾交易中心在城郊建设小龙虾收储运市场,打造电商交易平台,市政府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九)开展小龙虾养殖保险和金融服务
制定国家政策性小龙虾养殖保险实施方案,为小龙虾养殖生产加持助力、保驾护航,降低小龙虾养殖风险。2024年力争承保面积15万亩。根据国家政策性农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为小龙虾养殖金融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提升小龙虾养殖项目融资能力。
(十)支持黄鳝苗种繁育中心建设
支持多祥镇耀堂合作社、佛子山镇瑞祥家庭农场建设100亩以上黄鳝苗种繁育中心,省市级财政对繁养基础设施建设按每亩4000元给予补贴。预计奖补资金100万元,省市级奖补资金从农业统筹资金中解决。
(十一)支持新增养殖基地田间道路(泥结石路)建设,整合利用资金对规模化养殖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养殖户合理选择养殖基地,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编制好养殖用水需求方案,市引汉灌区要依据虾稻田季节性、阶段性用水实际,切实保障养殖基地水源充足,坚持虾稻生产优先供水,及时满足养殖基地关键时间用水需求。
(十二)组织养殖技术培训
结合科技服务小分队开展农村乡土专家、科技示范户培育,采取“分片包干、定期驻点”的方式,对我市本地虾农开展养殖技术结对帮扶,力争每2000亩面积培育1名本土带头人(科技示范户),带动周边虾农提高养殖技术,服务当地生产。市级财政列支专项资金20万元,支持水产推广部门、市小龙虾交易中心(各10万元),常年开展水产技术培训。
来源 |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 | 李金霞
编审 | 刘友智
监制 | 田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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