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7日起,武汉市7个春运执法服务站将全面启动。武汉交警发布春运出行提示,多措并举保障市民春运出行安全。
春运出行特征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武汉地区铁路、公路、航空预计发送旅客755万人次,与2022年客流基本持平。春节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实行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私家车自驾出行将持续增加,道路交通出行将呈现节前节后短时集中、进出城短时流量高峰、潮汐式分布等特点,部分景区、商圈、进出城通道、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道路出行集中。
平安春运 交警护航
严格排查风险隐患:针对春运出行特点,武汉交警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为重点,摸清企业参与春运的人员、车辆、班次、路线等底数情况,健全完善“一人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台账,组织企业法人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排查企业驾驶人从业资质,防止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企业车辆状况开展动态排查,检查车辆刹车、转向、灯光等技术状况和安全带、逃生锤、防滑链、灭火器、警示标志牌等安全设施完好情况,防止带病车辆参加春运;
完善道路防护设施,武汉交警会同道路养护部门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积水结冰、团雾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路段,增设提示牌、凸面镜、太阳能爆闪灯,施划震荡标线,张贴反光膜,安装照明设施等,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并通过临时警示牌、流动巡查、公告提示等方式,加强安全防范。
全面启动春运执法服务站:武汉交警从1月7日起,全面启动7个春运执法服务站:新洲111省道汪集、江夏107国道郑店、蔡甸105省道张湾、东西湖107国道新城十六路、黄陂岱黄高速府河收费站、经开区武监高速小军山收费站、机场二高速收费站,严查超员载客、不系安全带和非法包车营运等违法、开展交通安全服务、宣传劝导活动。
严查严处重点交通违法:为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武汉交警将集中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在国省道和农村道路对超员载客、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疲劳驾驶、无证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道路交通风险提示
春运期间,受市民“菜篮子”保通保供等多重因素影响,预计公路车流量进一步推高,货车多拉快跑、客车非法营运、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风险提升。道路交通风险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重点时段:春运期间,群众旅游探亲、返乡过年、外出务工活动频繁,特别是春节假期和元宵节期间,车辆出行集中。凌晨2时至5时、中午13时至15时、晚间21时至23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易发,交通事故风险提升。
重点路段:春运期间,进出城通道、城市环线、高架桥隧、客运场站周边、国省道、市内高速公路车流量集中,主要包括:106国道、107国道、316国道、318国道、104省道(蔡甸)、108省道(黄陂)、111省道(新洲)、113省道(江夏)、三环线、四环线、主要桥梁隧道,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连通道及周边道路。
重点车辆:春运期间,公路客运、民生保供等货运需求旺盛,交通流量将保持高位运行,“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车辆混合通行,交通拥堵和事故风险提升。
重点违法: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集会聚餐活动增多,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易发;农村地区路况复杂,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多发,肇事风险增大。
恶劣天气:冬季大雾团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市内高速公路、环线进出匝道、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容易发生车辆追尾、侧滑、侧翻等事故风险。
武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
自驾出行,应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天气预报和交通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出行时间,尽量错峰出行。出行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维护保养状况,若出现身体不适或服用了感冒药、镇静止痛等药物,请暂缓出行,不要开车。
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驾乘车辆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驶。
行经高速公路,要保持安全车距,遇拥堵、缓行路段,切勿随意穿插,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恶劣天气条件下出行,要严格遵守“降速、控距、亮尾”措施,通过急弯陡坡、积雪结冰路段,要提前降低车速,不急打方向、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失控侧滑侧翻。
乘坐客运车辆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非法营运客车,乘车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农村地区乘车出行要乘坐安全性能良好的私家车或正规的客运班线,不要搭乘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来源:楚天交通广播记者 倪栀
编辑:邵一玲
主编:谢珊
编审:罗辉
监制:田国英
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