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十堰市获“中国气候宜居城市”。“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由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组织评审,是衡量一个区域气候生态资源综合禀赋的权威认定。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的评选包括气候禀赋、气候风险、生态环境、气候舒适性、气候景观等五大类42项客观指标。2021年3月,十堰启动“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当年11月,通过初审;当年12月,通过国家气候中心评审,获“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称号。
十堰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5.9℃,人体舒适日数、平均气候度假适宜日数分别超过全年天数的50%和70%;年日照时数达2075.4小时,日平均近6小时,5月至9月光雨热资源同步,生物多样性特征显著;年适宜风速日数为344.5 天,年小雨日数占降水总日数的76.5%,年平均相对湿度72%,人体感舒适,适宜居住养生;夏季,该市海拔600米以上区域适宜避暑,冬季,海拔1000米以上区域可观雨雾凇、赏雪;该市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8%,森林覆盖率达73.5%;暴雨、大风、干旱等气候灾害频率低,对人类活动影响较小。
十堰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利用好这张“国家级名片”,进一步挖掘十堰气候生态优势,促进大旅游、大健康、大生态产业发展,全力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 戴文辉 通讯员 罗毅
编辑:黄俐琦
编审: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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