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雨季水产养殖防病措施建议

近期,我国多地陆续进入雨季,极易造成洪涝灾害,给水产养殖带来危害。为防止灾后水生动物疫病暴发流行,加强雨季渔业生产管理,现提出如下建议措施。

一、雨季生产管理

1. 及时修补被雨水冲刷损坏的塘埂及各种养殖设施。与外河水位差较高的池塘,应调节水位减少水位差,防止倒埂逃鱼。

2. 洪水携带泥沙进入池塘,造成水体浑浊,引起光照不足,易造成池塘缺氧现象,应增加开增氧机时间,防止池塘水体缺氧死鱼,必要时24小时开机。

3. 降雨易导致水温降低,鱼类摄食减少,应适当降低饲料投喂量,防止饲料浪费和预防水质恶化,可在饲料中添加合法的饲料添加剂,增强养殖动物抗病和抗应激能力。

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防止雷击、设施漏电、电线落水等引发的触电意外。

二、灾后复产管理

1. 对灾后死亡的水生动物要及时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死鱼烂虾等对环境造成污染,谨防水灾次生危害的发生。及时清除池塘四周杂草及水体漂浮物,防止其腐烂污染水体。

2. 及时修复受洪水淹没的池塘和各种设施,迅速恢复正常生产。

3. 加强灾后防疫工作,做好养殖水体消毒,尽量采用刺激性较小的消毒剂,如碘制剂等,对池塘水体均匀泼洒消毒,以有效地防止因伤引起的继发性细菌性疾病。

4. 稳步增加投饲量,饲料中添加合法的饲料添加剂,提高养殖品种抗应激能力。如果已经发生细菌性病害,需对症用药。

5. 对池塘逃鱼、应激死亡等情况进行观察、判断,摸清存塘量,根据市场行情和周边苗种供应状况,重新调整生产计划,确定补苗计划,及时补放苗种。

6. 及时调控池塘水质,准备好生产物资,通过精细化管理,弥补洪水带来的损失。生产的基本条件具备之后,根据池塘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水质调控措施,使池塘水质保持肥活嫩爽,加强投喂管理和疾病预防,减少洪水等带来的损失。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 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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