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警方连续侦破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对刘某权、刘某农、谭某、袁某等4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通山警方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介绍,5月1日晚上,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人员组成的执法行动组,联合在长江一级支流富水湖水域开展非法捕捞执法巡查,在大畈镇和平村、鹿眠塘村富水湖禁捕水域,先后查获刘某权、刘某农、谭某、袁某等4名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他们分别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水产品65公斤、3.6公斤、2公斤、7.5公斤。最近,4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该县警方已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1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4人,收缴非法捕捞渔获物300余公斤、各类网具15副。
文章来源:农村新报 通讯员柯国强
责任编辑:张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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