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受理并处理长江流域15个省份的非法捕捞举报线索265起(包括督察督办重点案件8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68.12%,同比增加2.71%,环比减少11.96%。
从类型分布情况看,受理的265起举报线索中,涉渔“三无”船舶的举报受理数量为101起,占比38.11%,环比增加6.32%;使用绝户网等违规网具进行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90起,占比33.96%,环比减少5.26%;电毒炸鱼类举报受理数量为64起,占比24.15%,环比减少25.58%;禁渔区内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8起,占比3.02%,环比减少66.67%;其他渔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数量为2起,占比0.75%,环比增加100.00%。详细情况见图1、图2。
图1 举报受理类型占比图
图2 举报受理类型分布月份对比图
从地域分布情况看,举报受理数量最多的是江苏省,为77起,占比29.17%,环比增加2.67%;浙江省为53起,比11月份减少4起,环比减少7.02%;湖北省为38起,比11月份减少9起,环比减少19.15%;湖南省为21起,比11月份减少1起,环比增加4.55%;甘肃省和重庆市的举报受理数量比11月份均有所增加;安徽省、上海市、河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和云南省的举报受理数量比11月份有所减少。详细情况见图3、图4。
图3 举报受理省际分布占比图
图4 举报受理省际月份对比图
从重点案件反馈情况看,12月份涉及长江禁捕范围督察督办重点案件8起,各省份均已完成核查并反馈。从查证情况看,经属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现场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的情况5起,占比62.50%;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的违法行为,需进一步核查的情况1起,占比12.50%;举报线索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2起,占比25.00%。
从举报来源数量变化看,受理的265起涉及长江流域15个省份的举报线索均为微信举报。从旬度变化来看,12月上旬举报受理数量较为较多,为100起。详细情况见图5。
图5 每日举报受理数量分布图
文章来源:中国渔政
责任编辑:张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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