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罚!向汉江丢弃树枝杂草,一男子被罚200元

男子组织工人割剪沿岸树枝杂草,少部分被直接丢弃汉江,被城管部门巡查时抓个正着。昨日,王某因违反《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城管部门向其作出罚款20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

12月6日,市城管督察大队汉江执法队乘执法艇在汉江市区段水域执行日常巡查任务,当巡查至襄城小北门至老龙庙河堤段时,发现河堤内有工人正在割剪沿岸树枝杂草,割剪下来的废弃物大部分用塑料绳捆好堆置在岸边等待转运,少部分被工人丢弃在江中。执法队员见此情况,立即对工人向江中丢弃废弃物行为进行了制止,同时联系清漂部门将已落入江面的树枝等杂物进行打捞,而后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组织工人割剪的现场负责人王某承认其存在丢弃零散树枝入江的行为。执法队员根据《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在汉江干流、支流岸边丢弃废弃物,有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场对王某下达了《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表示立即改正。

破坏汉江流域水环境,一律严惩不贷。下一步,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汉江市区段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联动和水岸协同的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保护汉江行动中来,实现汉江水环境保护全民共建、全民共管、全民共享的良好格局。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陈冰兰 王程 全媒体记者祝兆林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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