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多措并举推进长湖禁捕工作

自长江流域实施禁捕以来,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完善禁捕工作制度,从今年3月底开始,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从3月28日开始,荆门市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在湖心岛(谢家台)设立“沙洋县长湖禁捕护渔值守点”,调度执法人员屯兵一线、执法船(艇)驻守,每两小时分班巡查。5月1日清晨5时许,毛李镇英雄村龚某某在长湖毛李蒿台寺附近水域穿下水裤下网,他自以为清晨视线不好又是五一假期,绝对没有人发现,结果被长湖管理局在值守点的执法人员查获。

该局充分利用长湖远程监控设备,安排专人对案件频发水域实行重点监管、精准打击。6月23日20时左右,在夜色的掩护下,后港镇港口村张某某夫妇在桥河外滩长湖水域捕捞河蚌,被该局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将正在从事捕捞活动的张某某夫妇查获。

同时,该局建立了执法船水面巡逻、执法车沿岸巡查、无人机航拍巡控和红外夜视望远镜全程跟踪相结合的“水陆空”防控体系,对长湖进行全方位巡查。今年以来,利用人防、技防相结合,开展了“破晓行动”“零点行动”“秋风行动”等大型专项执法行动,查获非法捕捞案件6起,查处涉案人员8人。

7月8日,荆门市沙洋县、荆州市就长湖水域禁捕工作签订《长湖水域禁捕执法协作共管协议书》,建立协同司法、协作共治、信息共享机制;年初该局与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沙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制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定期进行业务交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截至目前,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大型联合行动6次,单独执法1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共查处涉渔偷捕案件11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起,有效震慑了长湖偷捕行为。


文章来源:荆门晚报  记者 杨国良 通讯员 江念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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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