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污染农田,屡被处罚仍不改 荆门问责三部门和三名相关责任人

9月21日,荆门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件。其中反映,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贵兵农业万头养猪场养殖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农田和地下水源,异味扰民,长期投诉未果。

据悉,信访人反映的贵兵农业养猪场,原为荆门市博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11月后变更为荆门市贵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石桥驿镇九里岗村,法定代表人张贵兵。该公司2008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2018年6月以前,最高年出栏记录为14000头。今年9月,受非洲猪瘟影响,目前存栏为900余头仔猪。

2008年8月,原荆门市博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评经原东宝区环保局审批通过。2018年7月,该公司升级改造,新建猪舍21栋,2020年11月建成投用,至今环评报告未通过审批,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自主验收。对此,今年8月3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拟并处罚款100万元。

今年8月14日,群众拍摄视频举报,贵兵农业公司将沼液收集池内的沼液使用水泵及软管进行反抽,并排入荒地和农田。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证据确凿。9月3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拟处罚款3万元。

9月19日18时,有群众发现该公司院墙处有污水外排,23时向石桥驿镇反映。9月20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养殖区东南侧围墙外沟渠和东北面围墙处有污水渗流痕迹,围墙外荒地、农田及水渠内可见污水痕迹。

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养殖房散热换气和沼液散发。由于2500立方米沼气工程部分设备未完成安装,该养殖场产生的沼气不能完全收集,导致废气外排。9月2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养殖房排气扇附近和沼液池边发现,确有异味产生,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荆门市责成东宝区农业农村局、东宝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石桥驿镇配合,拿出给予企业在合理过渡期内逐步压缩养殖规模、直至关闭的详细方案;加强过渡期内环境风险评估及管控,杜绝风险隐患;责成区农业农村局督促企业对沼气未完成安装问题,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9月22日,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执法支队东宝大队大队长罗诚予以通报批评。9月24日,东宝区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东宝分局、石桥驿镇人民政府、东宝区农业农村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石桥驿镇分管负责人帅鹏、东宝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冯青春作出书面检查。


文章来源: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弦 通讯员 熊习岸 李斌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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