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猪保供稳价工作,9月6日,我省出台《关于做好冻猪肉商业临时储备工作的通知》,支持年屠宰量超过15万头、具备猪肉冷藏储存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屠宰企业开展短期(7至10月份)冻猪肉商业储备。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全省临时储备冻猪肉总量控制在3000吨以内,按照20头/吨折算约为6万头,由各市(州)、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愿申报。对屠宰企业短期商业储备的冻猪肉,参照《湖北省储备肉管理办法》的标准,省财政给予39元/头的一次性电费和公检补贴,补贴资金直接下发到县(市区),县(市区)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储备企业。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刘胜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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