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6月25日从省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把最能打硬仗的同志派到乡村振兴五类重点村,计划7月底前各级驻村工作力量派驻到位。
“要总结运用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重要经验,充分发挥他们在乡村振兴中的骨干作用。”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静介绍,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明确划定“五类村居”,规范选派范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周静介绍,原则上省、市、县三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参与驻村工作。坚持县级统筹,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因村派人、科学组队。一般1个村只选派1名第一书记或1支工作队。省直单位驻村力量统一调整到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围绕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职责,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能力,确保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周静介绍,驻村工作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落实体检、医疗、带薪年休假、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等。通过驻村工作考察识别干部,将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省财政对省派驻村工作队驻点村每年安排10万元帮扶专项资金。省直派出单位按照驻村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安排驻村工作经费,省直牵头单位每年另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让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安心驻村干好工作。
文章来源:农村新报 记者胡融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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