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已建1.2万余个 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

我省去年清理排查并建立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6151个排污口的初步溯源。昨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及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重点进行了相关介绍和解读。

去年我省在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废行动、三磷专项整治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和专项行动方面,清理排查并推进解决了928个“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解决了280个“清废行动2019”交办的问题,持续推进并按期完成115家“三磷”企业问题整治。在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上,我省率先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内的1594家企业和项目,指导各地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建设的元年。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推进执法机构标准化和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上,我省将于2022年底前配齐执法车辆、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等5大类标准化配置。并于今年推行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明确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的路径,对重点排污单位,改造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增加标记模块,自动识别感知污染排放异常行为。

今年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将继续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模式,进一步利用在线监测、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移动执法和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在我省范围内开启“智慧执法”新路径。

图文来源:楚天都市报记者张建林 通讯员李斌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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