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 14地优秀3地合格

近日省河湖长办通报2019年各地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14个市州优秀,3市合格。

依据通报,去年全省3.8万名河湖长及3000多个联系部门巡查河湖超100万次,解决河湖重大问题5869个,23万多处塘堰沟渠等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护体系。2073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部销号,其中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9531.88公里,清除围堤围埂1796.37公里,分别占全国总量的38%和18.3%。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域空间管控明显加强,水质稳步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经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如下: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为优秀等次;鄂州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为合格等次。其中,考核得分前五名的十堰市、宜昌市、荆门市、孝感市、襄阳市被全省通报表彰。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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