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十条”

5月8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第93场新闻发布会,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从金融、财税、保险、用地、项目建设等十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体、可量化的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突破20万家,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受严重冲击,面临诸多困难。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纾困十条”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最大、最现实的困难,精准施策,拿出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不搞穿靴戴帽,十条措施条条都有针对性。

此次主要帮助的对象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四类主体,主要支持方面是金融支持、财税支持、要素支撑、服务保障,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

据介绍,省农业农村厅于2月下旬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调查研究,着手制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政策,文件形成后多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围绕每一条政策措施,省直相关部门将形成合力,拿出真金白银、实招硬招,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过难关。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胡琼瑶

责任编辑:许蓓

(作者:胡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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