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近期,各地户外火灾高发,多数为人员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清明节来临,群众焚香、烧纸、点蜡等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增加,火灾风险加大。4月1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防火安全。

暂停祭扫的地区,禁止在公墓、陵园外和小区、居民楼内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允许祭扫的地区,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祭扫点蜡、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应清理祭扫点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在郊外,不要乱丢烟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假日外出时,请检查家中电源、燃气,清理阳台、楼道杂物,维护家庭防火安全。林区、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

湖北消防提醒,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张卫华 通讯员鄂消宣

责任编辑:许蓓

(作者:张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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