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上水产纵四海,服务八方暖人心!
在此提醒,库区相关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禁渔期有关规定。禁渔期间,丹江口市水产(渔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港航海事)等相关执法部门将联合执法,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禁渔区内存在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19-5222375(丹江口市水产服务中心);0719-5222813(丹江口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来源:十堰晚报
责任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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