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会不会来?国家林草局:撤销人工繁育许可证!养殖两栖类禁食范围有待协商!

先不要争论哪些野生动物能吃,哪些不能吃了。从2月27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将被彻底取缔。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都要撤销。

这意味着,全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交易、流通和消费市场将迎来有史以来最为剧烈的“地震”。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的要求,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网络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对野生动物交易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巡查暗访,对网络交易平台、运输线路监测追踪,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及相关行为,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利益链条。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部署,各级林草部门将全面清理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从业机构,彻底取缔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国家林草局26日明确,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同时,全面加强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的审批和监管,防止偷食、滥用、虐待等违法和不当利用方式,坚决杜绝假冒人工繁育名义非法从野外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一旦发现任何违反法律和《决定》食用或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严格按规定惩处。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6日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国家林草局局长张建龙表示,将对有关法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对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或与《决定》不相符的,争取立法机关及早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快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扩展保护管理范围。

张建龙说,将推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抓紧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也要争取地方立法机关及时研究修订地方保护法规,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记者从国家林草局了解到,已要求各地林草部门集中调配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实行分区划片,明确保护责任,加大巡护看守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发挥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志愿者的作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26日,江西、黑龙江等多地林草部门已开始动手准备。记者拿到的江西省林业局当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工作的紧急通知》称,决定对全省现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立即回收销毁经营利用许可证,全面清理排查人工繁育产业。

根据该紧急通知确定的时间表,各县(市、区)林业局收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全面梳理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单位或个人持有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并于3月1日前将其全部收回,逐一登记造册(登记造册表详见附件1)并予以销毁;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逐一进行清理排查,提出处置意见。

该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管,坚决取缔没有人工繁育许可而在进行驯养繁育的、有人工繁育许可但没有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的或超范围驯养繁育的单位或个人;对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就开展繁育利用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对于开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不规范的要做好督促整改。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6日已要求全省各级林草部门,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重”处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今天(2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也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

在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介绍,从1月21日到2月6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经营场所149.8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9.1万个次,停业整顿市场及经营户3700余家,督促下架、删除、屏蔽信息7.7万条。联合林草、农业等部门风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16000余个,并查办了一批案件。

在会上,有记者提出问题: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这一类还能不能吃?回答如下:

记者:我们注意到,日前出台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中,并没有对禁食水生野生动物有规定,很多网民疑惑,比如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这一类还能不能吃。刚才也提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大家也关心它进展到哪一步了?农业部对此有什么安排?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关于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已经在媒体上作了解读。关于您提到的养殖两栖爬行动物,目前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我们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关于您提到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问题,就是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哪些动物的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属于畜牧业生产。我们所指的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主要有四点: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

从2006年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我们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来源:全国人大、澎湃新闻、第一财经、新华视点、中国网

责任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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