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武汉农村贫困人口区内住院可报销九成

7月31日,记者从武汉市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政策推进会上获悉,为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同时防止过度医疗等问题,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武汉市开始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新“985”政策。

新“985”政策报销范围及标准具体为,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内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率达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率达80%,单独一个病人合规年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不超过5000元。严禁自行降低5000元的兜底保障控制线。农村贫困人口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区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区内就医政策。

记者了解到,全市将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差异化参保补贴政策。对6类特殊人群给予全额参保补贴,包括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

同时,优化住院起付标准,设置起付线,区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时,应先缴纳住院起付线金额,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住院起付标准不纳入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不设住院起付线。

据介绍,为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武汉市将充分发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作用,积极探索多渠道开展社会救助,尽量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为提高大病保障水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费用,将用于大病保险。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李英波 通讯员杨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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