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乡中沟村把集体撂荒地挂在村民名下领取粮补资金,村民并没有得到这些钱。”
实名举报信寄到了竹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胆敢套取国家补贴?务必查清查透。”
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初核程序。
“我们用外迁户、常年在外打工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信息申报了退耕还林补助……”
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田友清一一说出了实情。
竹山县日前通报一起扶贫领域小蝇大贪的典型案例,发人深省。
通报称,田友清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集体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良种补贴等惠农资金共计118.71万元,用于集体支出116.92万元,结余1.79万元。田友清还伙同他人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6万元,个人分得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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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田友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县纪委给予田友清开除党籍处分,原党支部副书记程正明、原村文书黄龙春、原计生专干李可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并公开通报曝光。
同时,该县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向文峰乡、县林业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主管部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措施,从严整改。
据悉,去年以来,该县组建8个监督执纪专班,对17个乡镇和13个部门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县纪委监委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违规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的问题线索直接纳入初核,核实属实的立即转立案,优先办结,从严问责,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8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1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期31人。
责任编辑:宋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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