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接到投诉,位于潜江的湖北交投莱克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莱克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
群众投诉的莱克公司,是一家从事鱼、小龙虾等水产品加工的企业,其产品不仅在国内主要城市销售,还出口欧美20余个国家和地区。接到信访投诉后,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和潜江市环保局立即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臭气主要来源于该公司污水处理厂调节池里的污水挥发、厌氧池污水的发酵及车间出水口囤积的废水(主要为鱼糜血水)挥发。该公司未对臭气进行收集处理,导致在极端天气、气压低及夜间时,臭气明显,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其实,早在督察组进驻湖北前,当地居民已屡次向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和环保部门投诉。针对群众反映的恶臭气味,园林办事处和市环保局多次对莱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企业将污水处理设施升级为污水处理厂,并安装污水在线监控装置。今年10月23日和10月31日,相关部门又两次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莱克公司所排放的废气进行了5个点位的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莱克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环境违法行为。10月29日,潜江市环保局对莱克公司下达出发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莱克公司已停产整改。对于臭气扰民问题,该公司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制定了详细整改计划,其中包括对污水处理厂内的沉淀池进行彻底去污清洗处理;对调节池和隔油池加装喷淋装置来降低臭气;对平流气浮、出泥口处进行封闭改造;对调节池、隔油池和厌氧池进行全封闭改造;增设活性炭装置等内容,相关整改已开始实施。
对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交办件,潜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赴现场督办,要求企业加强整改的同时,要立即派专人前往外地学习同行臭气治理的先进经验,坚决把臭气问题治理好。针对莱克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潜江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莱克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对该公司处以6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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