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公安局李家河派出所,依法对一起脱贫攻坚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
近段时间,长期在外务工,曾因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两次入狱的杨某回到李家河老家,发现多人包括其兄都分到了一套扶贫安置房,加上其本人无能力修房,于是多次找到村支部书记和扶贫干部要求将其纳入贫困户,以便享受安置房政策。
在要求未得到满足后,杨某龙心怀怨恨,于9月4日晚上10时许,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文辱骂扶贫干部,并希望其他人大量转发以达到倒逼的目的。
杨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9月5日,李家河派出所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行政拘留4日。
对于此事,宣恩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宣恩公安”上发表“温馨提示”:
救贫不救懒,扶贫先扶志。当下,脱贫攻坚纵深推进,鏖战正酣,贫困群众在政策扶持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主动脱贫、奋力脱贫,树立了良好榜样,社会风气为之一新。而杨某争贫懒贫行为,既违背了政策,又破坏了社会风气;公然辱骂他人,既有违社会公德,又违反了法律法规。
希望我们的广大贫困群众,要坚决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始终坚定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在政策扶持下,通过辛勤的双手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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