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秋粮上市在即,收购政策如何?事关亿万农民血汗钱!

近日,国家粮食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为确保秋粮丰收可谓操碎了心!那么,今年的秋粮政策都有哪些重点和变化?小农菌为大家解读一下。

划重点!

今年国家继续在部分主产区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机制,其他粮食产区和粮食品种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收购工作。粮食产区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

认真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

《通知》要求,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各项规定,切实抓好预案组织实施。

这里所说的预案,指的是5月1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小农菌找到了原文,重新做了梳理,大家现在可以关注以下三点:

启动时间

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预案执行区域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末。

启动条件

启动条件由往年的“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下跌到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调整为“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此外,还明确了停止条件,即当市场收购价格上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收购。

收购标准

将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及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各地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

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麦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落实好补贴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实施补贴政策的地区,财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并落实好补贴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品种补贴标准并及时兑付。

近年来,我国对农业补贴投入逐渐增大,涉及的补贴对象越来越多,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关于种植补贴,小农菌以黑龙江为例,给农友们参考下!

补贴范围:合法实际种植面积

近日,黑龙江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上报2018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种植面积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今年黑龙江省大豆、玉米和稻谷全部纳入生产者补贴范畴。实际种植面积核实范围为本省辖区范围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9月18日前,省统计局会同省农委将分县汇总面积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函告省财政厅,作为补贴资金测算和拨付依据。

补贴力度:轻大豆 重玉米

秋粮除了稻谷,玉米也是“主力”。从目前有关方面的消息来看,今年东北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力度将有变化,其中玉米补贴将有一定调减,而大豆补贴标准将大范围提高。据此前部分地方公布的补贴标准来看,最高可高达500多元一亩,最低也在200元以上。

补贴发放时间:就在这两个月

根据政策描述,补贴发放时间原则上10月底前发放。各地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可能略有不同。

这些都可以看出在东北地区,生产者补贴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具体每个省市补贴的多少还要等后期各个省份相关政策的公布。想要获得这方面的补贴,农友们要多关注政策了。

进一步强化市场化收购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要结合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和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采取支持订单收购、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就地加工转化等措施,培育壮大粮食市场主体,助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粮食产区,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积极开展预约收购、订单收购、上门收购、绿色通道等个性化服务。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粮食交易的购销新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

原来的收购,基本上是以国库收购为主。现在政策要求进行市场化收购,拓宽市场化收购的主体。小农菌觉得这对农友们来说,也是个好事情,毕竟买家多了,多些个报价就可以按高价的卖。

强化收购资金和运力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等部门,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适应粮食市场化收购新形势,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比如,在资金方面,农业发展银行在保障最低收购价收购资金的同时,积极支持各类粮食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销售、贸易和加工;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粮食收购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有涉农贷款优惠政策,缓解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切实维护收购市场秩序

重点防范“打白条”等坑农害农行为

《通知》专门提出,要切实维护收购市场秩序。特别是实施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地区,要严格按照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粮食收购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收购流程管理、强化“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的防范措施,重点防范“打白条”、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买卖“人情粮”、骗取收购资金和补贴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涉粮案件,必须依法严厉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如果发生自然灾害 保险要及时理赔

自然灾害难以完全避免,但可以提前做好工作,尽量减少损失。《通知》也对此提出了一些措施要求:

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要加强形势预判和监测预警,提前做好粮食收获烘干、超标粮食收购、农业保险兑付等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如果在收获季节发生自然灾害,有关地区要督促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及时核灾足额理赔,对发现不履行约定赔付责任以及少赔、惜赔等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从严从快予以处理。

小农菌语:

秋收已至,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收获了。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卖价低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农友们关注政策的同时,也要保障粮食的品质,这样才能卖出个好价钱。最后,小农菌祝大家今年大丰收!

来源:国家粮食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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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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