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在武汉市渔政码头,武汉市公安、检察、渔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和2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代表一起,将4万尾生态补偿鱼苗放归长江,这是武汉市首次开展非法捕捞案生态补偿集中放流活动。
据了解,这4万余尾鱼苗价值达10万元,其中包括3万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和1万尾青鱼,全部由非法捕捞案当事人提供。上述活动涉及3起非法捕捞案和7名当事人,其中1起是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渔政执法八大典型案例之一,另一起是长江禁渔以来武汉渔政部门办理的非法捕捞渔获量最多的案件。
活动现场,一名熊姓涉案男子参加了此次生态补偿放流,他悔恨地表示:“当时没想到我的行为损害了长江渔业资源,破坏了长江生态环境,希望通过此次生态补偿放流,可以弥补之前的过错。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长江十年禁渔相关规定,不去做违法的事。”
武汉市渔政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办案人员充分沟通、释法说理,违法当事人均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补充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同时,希望通过举办此次放流活动,警示和震慑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引导社会公众严格遵守长江十年禁渔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补偿”的社会共识,携手共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来源 |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 | 李金霞
编审 | 刘友智 何聆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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