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19个重点流域将建立跨市联防联治机制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关于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工作的通知》。今年底前,长江干流、汉江干流、清江、东荆河、府澴河等19个重点流域,将建立跨市联防联治机制,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省内跨市流域所在地,应主动对接、共同协商,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建立跨市流域联防联治机制。其中,长江干流、汉江干流沿线城市,根据水环境风险和工作需要,分段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原则上,下游主动衔接上游,右岸主动衔接左岸。

如上游水质出现异常或大量垃圾漂浮物堆积、可能造成跨界流域污染的,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通报情况,同时迅速监测溯源,及时切断污染源,尽量将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区域内,为下游处置争取时间、提供便利。下游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适时启动应急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跨界流域环境污染纠纷,流域相关方可报省环委会组织协调,协同妥善处置。

相关市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流域联防联治联席会议,分解落实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可不定期组织有关地区、部门及河湖长会商,研究解决流域综合治理协调合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强化流域内各行政区及部门间信息沟通,及时交换水质、排污口、垃圾漂浮物监测、监察、水文气象及涵闸启闭等有效信息,实现流域各支流、港渠基础信息共享。

下一步,湖北将加快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力争到2025年,长江、汉江、清江及重点支流全面建成跨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现跨县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守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流域水环境底线。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李斌

编辑:黄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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