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关注森林活动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评价指标和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鄂关森执〔2021〕8号),湖北省林业局成立技术组和专家组对申请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的城市进行考核评估,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考察、抽样调查、公众调查和成效评价等程序,鄂州市、黄冈市、钟祥市、京山市、沙洋县、孝昌县、来凤县等7个市县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拟进行命名授牌。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张君妍 通讯员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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