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统筹5.7亿元新改扩建116个特困供养机构

12月2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2022年,我省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彩票公益金5.7亿元,支持18个县(市、区)新建特困供养机构(失能老人养护院)建设、28个县级和70个区域性农村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预增护理型床位1.76万张。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以来,我省着力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努力增加护理型床位占比,全面推行县级失能特困集中照护模式。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档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基本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功能基本完善的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

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合理布局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县域范围内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60%以上,社会化运营床位占比5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所有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都能提供医养服务,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53个、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85个,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1%,初步形成了县级直管、委托经营、民政乡镇共管、民政代管等多种运营管理模式,政府兜底保障和集中供养护理能力明显提升。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 李光正 通讯员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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