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指导意见》提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为重点任务,以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制度创新、强化监管、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原则,并就完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增殖养护、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等明确了近中期目标。
《指导意见》立足当前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利用的现状,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坚持并不断完善海洋和内陆重点水域休禁渔制度。二是强化资源增殖养护措施。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加快推动国内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重点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开展重点物种人工繁育救护,强化物种利用特许规范管理。四是推进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重要渔业水域保护管理,切实落实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五是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提升渔政执法能力。
来源:农业农村部
编辑:黄俐琦
主编:谢珊
编审: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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