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从1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依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摸隐患底数、清违法设施、促自查整改、查私屠窝点”为抓手,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屠宰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将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基层排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生猪屠宰活动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几类市场主体:已依法关停或取缔但其持有《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没有依法收回或公告废止的;已依法关停或取缔且已收回《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但未拆除生猪屠宰设备,且具备屠宰能力的;仅持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中的部分证件,且具备屠宰能力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对已依法关停或取缔的屠宰点或者“三证”不全的企业,在督促整改后,仍非法从事屠宰活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迅速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制定任务时间表,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切实强化“检打联动、联打联治”,对线索案件实施销号管理,开展清网行动,并不间断开展工作回访、明察暗访,坚持全面清理、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生猪私屠滥宰违法犯罪,维护生猪屠宰正常秩序。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 崔逾瑜 通讯员 王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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