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期 省森防办负责人提示:秋冬干燥 防火当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易烧毁林木、烧毁林下植物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使下游河流水质下降、引起空气污染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危害极大,须引起社会公众广泛重视并加强防范。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历来是我省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需引起重视。近日,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应急厅火灾防治救援管理处处长刘源望表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关键在于平时的预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预防工作,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我避险能力,着力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打好森林防火人民战争,切实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那么,如何防范森林火灾发生?遇到森林火灾该如何紧急避险?刘源望也进行了详细解答。

综合施策,防范森林火灾

刘源望介绍,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有自然火和人为火两大类。自然火是指雷击火、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主要发生在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原始林区;人为火又分生产性用火和非生产性用火两类,生产用火是指农林牧业生产用火和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非生产用火则主要是指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我省森林火灾主要由人为火引发,要防范森林火灾,管住野外火源则是关键。11月以来,我省已进入重点防火期,各地要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已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朋友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五不烧”,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防止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危害生态安全,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承担严重法律后果。

森林防火“十不要”是指:一是不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二是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三是不要在林区狩猎或放火驱赶动物;四是不要山上烧烤或野炊;五是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六是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七是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等;八是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九是在乘车时不要向外扔烟头;十是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救援。

林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不准”要求。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烧,二是未开好防火隔离带不烧,三是未组织扑火人员、准备扑火工具不烧,四是无人看守不烧,五是大风等不利天气不烧,严防意外跑火引发森林火灾。

在遇有高温、干旱和大风等极端不利天气,各地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广大农民朋友以及林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严格遵守。

刘源望提醒,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定,轻则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或拘留等治安处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以及故意放火,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遇到森林火灾,紧急避险有实招

遇到森林火灾,该如何紧急避险呢?刘源望结合多年防火工作经验,予以详细介绍。

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高温灼伤、一氧化碳中毒、烟尘窒息以及倒木、滚石砸伤等。当遇到森林火灾时,遇险者要保持头脑冷静,除拨打报警电话外,要及时采取措施避险自救。

一是点火解围。在无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点顺风火,跟火进入火烧迹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紧贴湿土呼吸或用湿手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二是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过的地带即可安全脱险。

三是卧倒避烟火。在点火解围来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沟)、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避免烟害。

四是快速转移。当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包东喜 通讯员 李伟 李欢

编辑:邵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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