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起,咸宁农民可参评职称

9月22日,《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发布: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农业工程、农业经营管理等六类专业“田秀才”,可申报农民技术初、中级职称。

参加评审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的种养大户户主、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其骨干人员;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在农村从事农业科技服务、兽医工作的人员;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上山下乡的“新农人”及群众公认的“田秀才”“土专家”等农民特殊人才。

评审破除学历、论文等限制,坚持能力、业绩导向,重点以职业道德素养、组织农业生产能力、创造社会经济效益、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实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突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确保评选出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技术人才。

评审还将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特殊专长、示范带动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农民技术人员开辟“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比如,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的农业类技能人员、获得市级及以上“创业之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农业乡土专家”“十佳农民”等人员,可破格申报农民技术中级职称。

农民获评职称后,将享受农业科技试验主体优先权及资金等方面的扶持;纳入各类人才选拔、政府表彰奖励、发展党员、选拔村干部、其他招聘招考等方面的优先对象等。

咸宁市人社局局长陈进表示,这一政策是市人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在丰收节送给农民的礼物,预计今年10月中旬正式启动。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周鹏、通讯员卢志广、谭宏宇

编辑:邵一玲

编审: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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