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增发困难群众补贴7.14亿元

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8月31日,全省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83.45万人,发放补贴资金7.14亿元。

今年7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8月底前,要为所有低保对象按照当月补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百花坪社区低保户郑万培,8月份收到了一次性生活补贴740元。他说:“除了低保金740元,我们还收到了这笔补贴款,真是太高兴了,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民政部门对我们困难家庭的关心和帮助。”郑万培与老伴吴开玉身患多种慢性病,需长期服药,常年靠女儿女婿接济生活。2020年,郑万培女婿高金成因见义勇为身负重伤,老两口的生活也一下子陷入困顿。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对老两口的低保进行提标,并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临时救助,老两口生活困难得到缓解。

我省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机制,今年全省平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700元/人·月和6236元/人·年,较上年分别增长4.6%、8.6%,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6807元/人·年和11990元/人·年,较上年分别增长4.6%、10.9%,较好地保障了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 李光正 通讯员 曾东林

编辑:邵一玲

编审: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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