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小便宜被抓了现行 三妇女南瓜田“赛摘瓜”被拘留

看见他人种植在河滩的南瓜,竟起了贪念,石首市高陵镇三名妇女结队前来“摘瓜”,结果瓜装进了口袋,人也结队进了拘留所。8月28日,石首市公安局南口派出所对一起偷盗南瓜案作出行政处罚。

齐某投资十几万元,在石首市南口镇古夹垸村外滩承包了上百亩地种植南瓜。因种植面积太大,他也未请过多的人照看。谁知眼下到了成熟季节,频频引来“摘瓜”者。

目前,当地一斤南瓜市场价一元左右。齐某也曾抓住过几个“摘瓜”者,无奈对方都是附近的老年人,“摘”的数量又不多,他不好追究,只能要求对方赔偿了事。

8月28日中午,三名妇女来到齐某的南瓜田里,每人竟拿着几条口袋前来“摘瓜”。正当三名妇女高高兴兴地满载而归时,被齐某抓了个正着。“这是来‘批发进货’啊!”齐某气愤地报了警。

经民警讯问,三人均系高陵镇人。原来,当天中午,在罗某的邀约下,同样爱占小便宜的张某、熊某积极响应,三人拿着口袋,各骑一辆电动车来到南瓜田,开始了“摘瓜比赛”。

民警经清点,三人总共“摘瓜”55个,合计178公斤,市场价不到400元。

目前,三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为了保护种植大户合法权益,南口派出所已在齐某南瓜田醒目处设置“法律警示牌”,同时向村民开展法治宣传。

民警警示:南瓜价值虽小,但小案也是案,偷窃他人少量财物者行政处罚。如果两年内达三次及以上的盗窃,不论价值,都要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高伟 通讯员郑轩 王顺

编辑:邵一玲

编审: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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